李白:剑客还是贱客?

李白:剑客还是贱客?

原创 华伟552 历史的荷尔蒙

1

虽然我们这个时代,已经不是徒手执剑的时代。但对于快意江湖、刀剑如梦的时光,还是怀想的。

似乎对那些左手拿笔,右手持剑的人,特别迷恋。比如辛弃疾,比如李白。

上面这张剧照是1983年香港演员刘松仁出演的《剑仙李白》,刘老师是我很喜欢的一个演员,可能是港台剧里站在那儿拿着剑,唯一不违和的人。

我不知道他这个扮相是不是像李白,出生于西域的李白应该没有这般俊俏飘逸。但只要身穿古装,端上酒杯,这般郁惋,便有几分像李白了吧?!

出于对诗仙的强烈兴趣,这部古装剧,抽空看了几集。但见李白在空中腾飞,剑气浑厚,令人胆寒,见者无不退避三舍。

这让人遗忘了这位海归的看家本领是写诗,还往往能写得人血脉贲张,很多人看完李白的诗,觉得自己像嗑了药,人世间的苦与痛,没有那么强烈了。

李白是老天赠给人类的礼物,这样的人,宇宙是限制不住的。

他时而百炼钢,时而绕指柔,如神祇降临于纸上,荡气回肠。

他的文字总是充满瑰丽的想象,是对庸碌俗世的一种逃离。

61年的人生里,他演绎着一个有血有肉的灵魂。

这也是为什么看到电影《妖猫传》里李白形象的时候,很多人热泪盈眶的原因了。

像不像真的不重要,只要有他的吉光片羽、一鳞半爪,就已足够。

2

李白的诗,很多时候仰仗酒,还有很多时候寄托剑。

来看几句他的原创剑诗。

——“剑阁峥嵘而崔嵬,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

——“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 ”;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

——“别时提剑救边去,遗此虎文金鞞靫 ”;

——“学剑翻自哂,为文竟何成 ”;

——“剑非万人敌,文窃四海声”。

这气魄,这神采,已经不是人作,而是神作。

剑之所指,总是慷慨激昂,刻不容缓,生死攸关。

唐朝的诗人们,大概很少有人不是李白的粉丝。

魏万就是其中一个,在编纂李白诗集时他说,李白“少任侠,手刃数人”。

这个记录是有一定真实性的,意即诗仙年轻的时候是个古惑仔,砍个把人,不在话下。

很多人说李白善于耍剑,都是凭借这个记录。

文与武、静与动之间,是有一种神秘联系的。就像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大师达芬奇,不仅在艺术的殿堂里任意驰骋,在自然科学方面,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只有把这些矛盾调和好的人,才能在看似不相干甚至完全对立的世界里如鱼得水,左右逢源。

世界万物竟然是相通的。

3

但魏万的记录,最大的遗憾是没有细节,很多人因此不太信服。觉得所谓的“李白会剑术”,根本就是子虚乌有。

他们承认,李白是运动爱好者,目光如虎,爱骑马射箭蹴球,经常邀人共猎,还参与过打群架,在治安部门有案底。

但他们也说,李白的作品里,有107首写到剑,其实只是表达自己的放荡不羁。

长安是尚武之都,而本身是知名“潮人”的李白,难免会跟风。

还有人更恶毒更彻底,说李白不是剑客,是贱客。

……

其实这是冤枉了李白,跟许多人表面的热衷相比,他是下了真功夫的。

自古以来,侠与士,是有很多牵连的。偶像必然之间,这种牵连在李白身上实现了更精妙的统一。

早在幼年时,李白就很关注人类的精神世界,对佛道的超验世界更是向往。

佛家道家的信徒们在修行之余,经常会挥挥棍,舞舞剑。

李白就是那个时候培养了对剑术的浓厚兴趣。

看到别人舞剑,他反复模仿,故能“剑术自通达”。

他还有作品中记述那段幼年生活——

“蜀僧抱绿绮,西下峨眉峰。

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

客心洗流水,馀响入霜钟。

不觉碧山暮,秋云暗几重。”

乍一看,这首诗有点像是王维写的,这是因为李白还未踏入社会,作品中过早地有了这种闲云野鹤的无病呻吟。

这个时候的李白,已经培养起自己一生的生命情调,就是活在世界的侧面。

他最喜欢的事情,便是骑着白马,身佩宝剑(还是大宝剑),迎着朝阳,晃晃悠悠地出入城池。

他还喜欢右手抚剑,站在悬崖边眺望。

在他眼中,山含情,水含笑。

他的眉毛开始舒展,嘴咧开的幅度很大,他终于狂啸起来。

古代行为艺术第一人,非李白莫属也。

4

自李白踏入江湖,关于他的故事就一直是文学青年们的谈资。

比如,有人说,他刚离开四川时,为了守护好友的尸体,他单剑挑双虎,最终还赢了。估计后世的武二郎得知,也要献上自己的膝盖。

除了刻苦钻研剑术,他深知名师培训的重要性,所以千方百计联系上第一高手“剑圣”裴旻,拜其为师。

裴旻是个退伍军人,脸上有三道刀疤,令人不寒而栗。

他曾与契丹人、吐蕃人作战,军转以后,经常在各地表演剑术,收割粉丝无数。

在没有抖音的当时,名气的传播,完全靠群众的嘴巴和耳朵。

《独异志》中的裴旻,是一个绝代剑客。

“掷剑入云,高数十丈,若电光下射,漫引手执鞘承之,剑透空而入,观者千百人,无不凉惊栗。”

就连对李白十分不感冒的王维,也曾专门作诗,赞美裴旻——

“腰间宝剑七星文,臂上雕弓百战勋。

见说云中擒黠虏,始知天上有将军。”

此诗开头就点到裴旻的佩剑,然后高度评价其丰功伟绩,似乎在有意提醒读者,高明的剑术=战场上的成就。

在其任职北平守的时候,裴旻创下了一天射杀31头老虎的记录。

迅速、准确、残酷。

估计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人,也要着急了。

这么威猛的老师,李白是不会错过的。

他踏上了拜师之路,后来他回忆道,“顾余不及仕,学剑来山东”(《五月东鲁行答汶上翁》)。

现在找不到老裴跟李白师徒交往的细节,但其精彩程度,一定不逊于李杜的交往。

囚徒觉得,李白下面这个作品里,有老裴的影子——

《侠客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这可能是李白最知名的一首剑诗。

其灵感源头,便是裴旻。

5

李白一生爱浪,爱酒,爱剑,因为他家底不错。

他的爸爸算是一个土豪,他哥哥在九江做生意,弟弟在三峡也有产业。

有人说,人在困苦中,始有成就,其实有些偏颇。

男人富养,也可以有豪迈气概,脱俗精神。

可以这么理解,富二代李白,很早就过上了想要的生活,所以能集中精力,把自己的兴趣发挥到极致。

比如在练剑这件事上,他不仅拜师,自己也收了徒弟。当时他大概只有20岁左右。

他写过一首《叙旧赠陆调》,讲的就是他在长安被一群斗鸡泼皮包围,眼看独木难支的时候,徒弟陆调突出重围,果断报警,诗仙的命才得以保全。

他高度评价陆调,“风流少年时,京洛事游遨”。

此后,闯荡江湖,剑术就是他的重要名片之一。

他向韩荆州自荐,说自己“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

意思是,不仅剑耍得好,他还喜欢和王公贵族对着干。

他给孟浩然写诗,又写道,“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赠从兄襄阳少府皓》)。

大意是,我李白是个讲义气的人,为了朋友,不惜两肋插刀,手刃歹徒。

这生活,过得也太爽了。

30岁左右,真的是李白活得最无忧的时光,来去如风,血性十足。

他甚至想给自己起一个绰号:屠夫。

6

月辉之下,李白又开始耍剑,光圈内外,青光莹莹。

他面无表情,却目光锐利,似乎想要斩杀世间一切妖魔鬼怪,魑魅魍魉。

此时,剑是他的诗,诗是他的剑。

原标题:《李白:剑客还是贱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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