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主任会议纪要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0-23 作者: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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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0日上午,余红艺主任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主任会议,副主任王建康、胡谟敦、王建社和秘书长王霞惠出席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办公厅副主任焦剑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汇报,并进行了研究。会议确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3日上午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举行,预计会期2天。建议议程为:1.审议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2.审议关于实施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决定(草案);3.审议《宁波市荣誉市民条例(草案修改稿)》;4.审议《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5.审议《宁波市韭山列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条例修正案(草案)》;6.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和行政非诉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宁波海事法院关于海事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7.听取和审议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履职评议;8.听取和审议《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的报告;9.听取和审议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1、2、3号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10.审议有关任免议案。

二、会议听取了内司委主任委员何乐君关于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专项工作情况以及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准备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研究。会议原则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我市司法机关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情况的调研报告和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案件查阅情况、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意见等报告,要求根据主任会议的意见,对上述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连同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有关情况的3个报告,以及7名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的报告,一并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三、会议听取了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俞进关于《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研究。会议原则同意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要求根据主任会议的意见,对这个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四、会议听取了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俞进、农业农村委主任委员王乐年分别所作的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1、2、3号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汇报,并进行了研究。会议同意将两个专委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五、会议听取了办公厅副主任焦剑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日程安排(工作用)和筹备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研究。会议原则同意上述日程安排和筹备方案,要求各有关工作机构按照筹备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会议前期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圆满召开。

六、会议听取了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俞进关于建议将《宁波市地理信息共享促进条例》更名并调整为审议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研究。会议指出,根据市政府函告以及立法调研组研究论证,建议将年度审议预备项目《宁波市地理信息共享促进条例》调整为年度审议项目,并根据立法实际需求和形势发展需要,更名为《宁波市地理信息资源管理条例》。会议原则同意上述方案,要求有关工作机构做好立法计划调整报告工作,加强与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按程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七、会议听取了法制委主任委员陈德良关于调整2017年立法计划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研究。会议指出,根据客观情况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提议,建议调整2017年立法计划,将《宁波市地理信息共享促进条例》由审议预备项目调整为审议项目并修改法规名称,增加《宁波市韭山列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条例(修改)》审议项目。会议要求按程序向市委请示报告关于调整2017年立法计划事项,待市委批复同意后,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做好法规草案提请审议等衔接工作,确保年度立法计划顺利实施。

八、会议听取了办公厅副主任焦剑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思路调研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研究。会议指出,为常委会科学安排明年任务、更好履行法定职责,办公厅研究提出了2018年工作思路调研方案,整个工作流程从10月上旬到2018年1月中旬结束。会议要求,各工作机构把握节点,统筹安排,确保调研活动有序开展。要紧跟“热点”,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做到学习大会精神和谋划明年工作相结合,切实以大会精神指导工作、推动实践。要突出重点,选准选好题目,着力推动解决关键问题。

九、会议研究确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2017年10月至11月份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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