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四期

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2016年市级决算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0-24 作者: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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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下旬,宁波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全市和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度宁波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财政部门报告,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224.4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4%,增长6.7%,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收入640.42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4.0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3%,增长4.5%,地方政府债券还本、返还性支出、上解支出、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合计285.3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亿元,结转下年8.05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9.0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4.3%,增长493.3%,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402.03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5.9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7%,增长236.2%,对区县(市)转移支付支出84.05亿元,调出资金71亿元,结转下年51.04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7.02亿元,完成预算的98.6%,上年结转607.07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50.56亿元,完成预算的95.6%,结转下年653.53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1亿元,完成预算的120.8%,上年结转0.81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8亿元,完成预算的69.5%,结转下年1.54亿元。

  对于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部门认为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减税降费政策扎实推进。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制定出台降本减负"35条"政策,全年共为企业减免各项税费317.1亿元。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落实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实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调整完善市对区县(市)金融保险业营业税财政体制。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制定出台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推进预决算公开,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有效盘活存量资金。

  三是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集中财力为重大项目提供资金保障,市级共筹措119亿元用于"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工程,推进农田水利、教育医疗、文化科技、公共交通、危旧房改造、生态环保、社会保障等民生项目建设,全市民生支出占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完成海洋、旅游、电商、文化等6项产业基金的设立组建,市级产业基金总规模达到100亿元。

  在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与会人员在审查过程中普遍认为,2016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坚持依法理财,认真执行年度预算,贯彻落实中央积极财政政策和财税改革各项措施,预算收入和支出运行平稳,较好地实现了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总体看,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市审计部门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对2016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为规范预算管理、维护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并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市级决算报告和市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全市和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2016年市级决算。

  同时,与会人员在审查中也发现2016年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预算资金执行率还不高,预算执行的刚性需进一步加强;一些专项资金仍存在"多而散"的现象,资金清理整合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一些财政扶持政策的科学性、精准度有待提高,资金安排和使用的绩效需进一步加强。对此,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认真查找原因,加强预算监管,切实加以纠正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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