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1-15 作者: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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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的通知
经研究,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定于2017年11月20日下午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20日(星期一)下午2:00,时间半天;
地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A606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一)研究确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议程,听取准备情况汇报:
1.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
2.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
3.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4.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草案);
5.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6.关于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
7.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8.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
9.有关任免议案。
(二)听取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汇报。
(三)研究确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审议意见:
1.关于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和行政非诉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市检察院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宁波海事法院海事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关于对7位被评议法官检察官的履职评议意见;
3.关于检查《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四)研究确定“走进人大”主题活动方案。
(五)研究确定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2017年11月至12月份工作安排。
三、出席人员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四、列席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与汇报议题有关的单位负责人。
五、其他事项
请相关责任部门于2017年11月15日下午5时前将会议文件均打印50份,连同电子文本一并送办公厅秘书处(联系人:郑乾君;联系电话:89182111)。
会务处室:办公厅综合处、秘书处、行政处,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