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1-15 作者: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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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的通知

                                      

经研究,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定于2017年11月20日下午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20日(星期一)下午2:00,时间半天;

地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A606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一)研究确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议程,听取准备情况汇报:

1.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

2.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   

3.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4.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各代表团召集人名单(草案);

5.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6.关于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

7.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8.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

9.有关任免议案。

(二)听取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汇报。

(三)研究确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审议意见:

1.关于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和行政非诉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市检察院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宁波海事法院海事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关于对7位被评议法官检察官的履职评议意见;

3.关于检查《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四)研究确定“走进人大”主题活动方案。

(五)研究确定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2017年11月至12月份工作安排。

三、出席人员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四、列席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与汇报议题有关的单位负责人。

五、其他事项

请相关责任部门于2017年11月15日下午5时前将会议文件均打印50份,连同电子文本一并送办公厅秘书处(联系人:郑乾君;联系电话:89182111)。

会务处室:办公厅综合处、秘书处、行政处,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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