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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信访工作制度

信息来源: 宁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11-24 作者: 金礼通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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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密切联系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进一步规范人大信访工作,依法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宁海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新形势下我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任务,制订了《宁海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原则、工作职责,受理范围。

  一是明确了工作原则。县人大常委会的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实事求是、依法办理,访诉分离、分类处理,多元化解、疏导结合,限期反馈、严格督办”的原则。

  二是明确了工作职责。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分管信访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组成。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负总责,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承办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关信访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科为具体处理来信来访的职能科室。

  三是明确了受理范围。《制度》明确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的受理范围为“对宪法、法律、法规在本县贯彻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及其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等10种情况,此外还明确了“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等5种不受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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