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2016年12月27日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
石坚强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施晓红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贾高圣、陈国道、王亚萍、徐宏伟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