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六期

精准发力,“对症下药”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10 作者: 胡方译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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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4日,慈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武忠在生态市建设专项工作评议会议上宣读评议结果。从现场政府各部门有关负责人略显紧张的神情中可以看出,这次专项工作评议非比寻常。早在7月13日,常委会第71次主任会议就决定,要让专项工作评议变得“特别”一些。

本届以来,慈溪市人大常委会相继开展了水利建设、文化强市建设、淘汰提升落后产能等专项工作评议活动。形式大致为政府牵头部门、市人大、人大代表依次发言,常委会委员进行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最后由分管副市长表态发言。久而久之,有代表反映,专项工作内容丰富,涉及部门众多,工作机制复杂,不确定因素客观存在,满意度测评无法准确反映专项工作的全貌;而且用一个测评结果断定所有涉及部门的工作成效,难免有失偏颇,影响工作部门的积极性,助长工作不够扎实部门的惰性。部分常委会委员也表示,自己在测评的时候心里没底,一是对专项工作不够了解,二是明知各部门工作存在优劣之分,却只能笼统地给出一个总体评价,不全面不合适。

针对上述情况,常委会在开展生态市建设专项工作评议时作了调整,即采取总体评价和分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在继续保留总体评价的同时,将生态市建设专项工作细分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市域污水治理”、“重污染行业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节能减排工作”、“城乡环境卫生提升”7个小项,分别进行满意度测评。这样,总体评价让政府做到心中有底,而分项评价给工作不认真的部门“敲响了警钟”,对认真积极的部门给予了肯定和鼓励,真正做到了客观、公正。此外,总体评价和分项评价也为政府下一步的整改落实指明了方向,使其能在巩固已经取得成果的基础上,集中精力完善薄弱环节,切实提升专项工作的成效。各方反映,常委会的此种创新举措可谓“对症下药”,很好地增强了人大监督的灵活性和针对性,使监督工作更加立体化、合理化。“这次专项工作评议采用了新的测评方式,是近几年来的第一次。委员们的评价很客观,也很到位。我们的工作确实存在不足,接下来一定会认真改进,争取让代表、委员们满意。”生态市建设专项工作评议结束后,一位部门负责人如是说。

鉴于新的满意度测评方式得到代表们的肯定,也受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欢迎,常委会再接再厉,在今年的社会救助专项工作评议活动中,继续采用总体评价和分项评价相结合的满意度测评方式。参加评议会议的教育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住建局、卫生计生局等部门根据分项评价的结果,横向比较,直观地感受到了自身存在的不足和取得的进步,专项工作评议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本栏责编  杨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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