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晚上,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听取各代表团关于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3个工作报告情况汇报;通过计划审查委员会关于计划、预算审查的2个审查报告;提出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等6个决议草案;听取大会秘书处关于《宁波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宁波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修改稿)》,通过大会选举监票人名单,提出大会选举总监票人名单草案;通过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