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关于宁波市高等教育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7-13 作者: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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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6月22日至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高等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这几年我市高等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十二五”期间,市政府全面实施产教协同创新发展战略,大力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转型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取得新的成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但由于起步晚、基础弱等原因,我市高等教育与宁波加快建设“名城名都”、早日“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的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层次结构不够合理,缺少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储备能力不足,高水平创新平台不多,科技支撑不够有力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当前宁波正处于决战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如何尽快补齐高等教育发展短板,推进“人才强市”,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已成为一项事关宁波长远发展、十分迫切而重大的战略任务。现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科学谋划高等教育发展战略。深入贯彻实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加快建设“名城名都”的目标要求,高起点谋划我市高等教育发展战略。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围绕国家战略和宁波实际,研究制定加快高等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我市高等教育发展方向和定位。二是加强部门统筹。发挥市高校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整合集聚教育、科技、人才、产业和投入等政策,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资源整合。统筹规划高校布局,合理有序推进校地共建项目;摸清原有高教资源底数,盘活新老校舍资源,实现集约利用;推进高教教学试验区建设,实现高教资源共建共享。
  二、大力优化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加快高等教育发展,既要坚持量质并举,更要强调以质为主。一是抓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紧紧抓住国家“双一流”建设重大契机,重点支持宁波大学向高水平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转型提升,向“双一流”大学迈进。全力推进浙江大学“五位一体”校区、中国科学院大学新材料研究生院等一批在建项目的顺利实施。二是抓特色,走差别化发展道路。结合高校自身特色和优势,加强分类管理和引导,科学规划学科结构,大力实施“一校一策”、“一校一特”工程,推动在甬高校在综合研究型、应用型、中外合作、高职高专等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争创一流,办出特色和水平。三是抓质量,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实施“一流学科培育计划”,以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带动提升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三、着力增强服务地方能力水平。把协同创新、产教融合的理念贯穿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全过程。一是求“准度”,进一步提高产教对接水平。以宁波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加强服务和引导,推动高校主动对接“3511”产业体系,实施“重点专业方向培育计划”,真正形成与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应用学科、特色专业。二是求“深度”,进一步完善校地共建机制。紧密对接区县(市)块状产业特色,发挥高校智力溢出效应和产业带动效应,服务地方发展。三是求“高度”,进一步推进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打造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科研创新载体,提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为区域创新驱动提供支撑服务。
  四、切实加大政策扶持保障力度。正确处理政府管理服务与高校自主办学的关系,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形成政策合力。一是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完善高等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进投入方式和结构,集中力量办“大事”。适当提高高校生均经费标准;支持科技研发经费向高校倾斜。完善高校经费使用绩效评价机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二是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出台更有竞争力和吸引力的人才引进政策,完善人才安居、子女就学、医疗、社保等配套政策,优化“留才”环境;进一步完善内部培养机制,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一批高层次师资队伍。三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在法定授权范围内赋予高校更多办学自主权,探索建立有利于调动人才积极性的职称评审、薪酬激励等机制。四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鼓励社会捐赠高校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高等教育,共同推进我市高等教育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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