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讲话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7-19 作者: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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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3日下午)
本次会议是常委会换届以后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涉及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人大依法履职的各个方面,议题多,任务重。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会议开得很成功,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
一是作出了一项专门决定。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是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中央和省委、市委都高度重视。两个月前的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对实体经济发展和先进制造业给予高度关注,提出相关建议有54件,占比为8.4%。常委会本次会议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作出《关于推进我市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决定》。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我市自去年8月成功获批全国首个“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以来,全市上下抢抓机遇、趁势而上,大力推进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成效明显。同时指出,我市发展先进制造业还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制造业的创新发展能力、融合发展能力、绿色发展能力亟待提升,作出《决定》有利于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调动各方积极性,聚力补齐短板,大力推动宁波由“制造大市”向“制造强市”迈进。组成人员认为,全市上下要坚定先进制造业发展理念,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好制度性保障,深入实施创新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创新活力足、质量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的先进制造业体系,为“名城名都”建设增添新动能,为制造强国建设提供更多的宁波样板、宁波元素、宁波实践。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在此前深入调研,为《决定》的出台作了充分的准备。会后,要继续关注我市制造业的发展,跟踪督促《决定》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审议了两项法规草案。《宁波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施行20多年了,期间经过几次修改,为规范我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制定《宁波市荣誉市民条例》,将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工作从单一性的制度规范上升到综合性的法治保障层面,十分必要,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宁波帮”和帮宁波人士建设投资宁波的热情,有利于推动宁波荣誉市民授予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特征,彰显宁波特色。会前,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做了大量工作,主动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全面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为人大主导立法作出了很好的示范。
《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从1992年实施以来,为我市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随着城市建设的全面推进,该条例在适用范围、管理机制、绿化指标设置等方面,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日趋凸显,加上今年国家《城市绿化条例》的修订,《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有关条款设置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问题亟待解决,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修订完善。
大家对本次会议提请审议的这两项法规草案提出了一些积极的意见建议,请相关工作机构抓紧做好汇总梳理和修改完善,进一步加强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着力提高法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为常委会二审打好基础。
三是开展了三项重点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城乡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实施工作的专项报告。组成人员充分肯定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规划工作中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积极成效,同时指出,规划的权威性和刚性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大家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要按照站位高、立意新、格局大、眼光远的要求,抓好城乡规划建设,做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科学谋划“名城名都”的“成长坐标”。要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加快推进“多规融合”、“多规合一”,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要进一步关注群众呼声和民生短板,持续优化城市格局和风貌特色,更多关注镇村规划编制和实施,不断强化依法行政,保证规划的权威性,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要突出生态保护红线工作重点,特别要注重水源地周边生态红线规划落地,严格执法,共守底线。
听取和审议了高等教育发展工作的专项报告。“十二五”以来,市政府以“全面推进协同创新”发展战略为引领,在政策扶持、产教融合、科研创新、基础建设及开放办学等方面下功夫,着力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转型提升,成效显著。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宁波对高等教育的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对知识和人才的渴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我市高等教育事业同人民群众的期盼、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大家认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紧紧围绕宁波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继续加大政府投入,整合资源集中发力,增强高等教育科研创新能力和服务支撑地方发展的能力,更加有效地助推我市“名城名都”建设。
本次会议书面审议了节能降耗工作的专项报告。这是常委会每年重点关注的一项法定议题。节能降耗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节能降耗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组成人员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已有的良好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形成人人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会后,对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情况请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主任会议研究后,提交市政府处理,并向市委报送。对于一些法律法规的执行问题,要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以法律为依据,依法提出审议意见。
此外,本次会议还审查批准了市属相关开发园区2016年决算,补选了1名省人大代表,通过了个别市人大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表决了有关任免事项。
同志们,6月16日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闭幕。6月17日,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传达学习省党代会精神,部署我市贯彻落实意见。6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举行(扩大)会议,对省党代会精神作了专题传达学习。下面,我就深入学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和市委部署要求,扎实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再讲四点意见。
一是着力推动省党代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这次省党代会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战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会议在全面总结过去五年工作的基础上,客观深入地分析了我省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鲜明提出了要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高水平谱写“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浙江篇章。全市各级人大组织、人大代表、人大干部要按照省委、市委的要求,把学习领会贯彻省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带头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的热潮,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上来。要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以“八八战略”为引领,紧扣“两个高水平”的宏伟目标,在市委统一领导下,把大会精神落实到人大行权履职全过程各方面,为加快推进“六个浙江”、“名城名都”建设再立新功。
二是强力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前一段时间,围绕“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治水剿劣”专项行动、“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全市重点工作,各位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组织开展视察调研活动。下步,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要求,紧盯视察调研过程当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履职,加强对接沟通,提出破解举措,强化跟踪监督,确保督出干劲、督出实效。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打通中梗阻、提高执行力”专项工作作为作风建设主抓手,紧密结合全市的中心工作和常委会年度各项工作,着力解决“知而不行、不知乱行”等问题,以作风的大转变,促工作的大推进。
三是倾力做好常委会年度各项工作。本届市人大常委会行权履职两个多月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常委会各项工作衔接有序、开局良好。时间过得很快,全年一半已经过去了,对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工作任务还很重。比如,立法工作方面,要编制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完成《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宁波市有线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修订)》、《宁波市荣誉市民条例》、《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修订)》等审议任务;再比如,监督工作方面,要重点审议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生态环保工作决议落实情况、奉化雪窦山佛教名山建设情况等5个报告,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检查、“两官”履职评议、重点工程建设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等专项视察,主任会议还要专题听取和研究7项报告。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把好时间节点,一项一项抓推进,一件一件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还有,对于全国人大、省人大在宁波的执法检查、工作调查和专题督查等相关情况和意见,相关工委要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并将反馈意见及时转交市政府研究处理,必要时向市委报送。
四是全力保障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将于今年7月6日在杭州召开,大会的建议议程主要是选举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监察委的主要领导人员,以及听取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这是继省十四次党代会之后,全省政治生活中的又一件大事。常委会及有关工作机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配合省人大做好各项会务工作,为宁波代表团各位代表顺利参会、依法履职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
同志们,省党代会精神贯彻得怎么样、全市人大工作能否干出新成效新成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担当意识强不强。我们49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是从487名市人大代表当中选举产生的,487名市人大代表是全市580多万人民的受托者、代言人,在座的每一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肩负的是12万宁波人民的重托,各位组成人员都要始终保持“不用扬鞭自奋蹄”的精神状态,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站好岗、履好职、尽好责,为常委会行权履职贡献力量、增添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