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讲话

王建社副主任在市十五届人大法制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7-03 作者: 薛青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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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一届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已经法定程序产生,今天在此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意义重大。刚才,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德良同志介绍了法制委、法工委的基本情况和今年立法工作任务,大家认真审议了本届人大立法规划项目库草案,可以说今年乃至本届立法任务非常繁重和艰巨。下面,我就做好新一届法制委、法工委工作,谈几点看法和意见,与大家共勉。

  一、把握形势,提高认识,努力开创立法工作新局面

  市十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正处于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法治宁波建设的关键时期,立法工作要在传承以往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十三次党代会、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港口名城、打造东方文明之都”奋斗目标,紧密结合我市“十三五”规划和全面深化改革重点领域工作部署,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公众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从市情和实际出发,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准立法,努力增强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为全面深化“法治宁波”建设、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早日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提供坚实法制保障。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改革发展的作用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是“质量型立法”的必然要求,只有突出重点,才能抓住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将有限的立法资源用在刀刃上。我市立法要紧紧围绕本地经济社会改革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把握客观规律,做好制度设计,通过编制和实施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年度立法计划,适时启动立法程序,规范和引导重大利益关系,充分反映经济社会改革要求,及时回应人民群众迫切期待。

  根据市十三次党代会、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以及市“十三五”规划和我市各重点领域深化改革要求,结合设区的市立法事项范围,我们拟定了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草案,提出了重点领域立法项目建议。本届人大立法重点围绕以下六大领域展开:一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着力建设创新型城市;二是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城乡建设水平;三是大力发展公共文化事业,着力提升城乡文明高度;四是持续加大民生事业投入,着力建设高品质幸福城市;五是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着力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六是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着力提高城乡治理水平。本次会议,大家对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进行了审议,列入规划项目库的立法项目,均属于当前我市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深化“法治宁波”建设进程中迫切需要立法予以引领、推动和保障的重点领域项目,通过认真实施这些规划项目的调研、论证工作,适时启动立法程序,我们要充分发挥立法在引领、推动和保障高水平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名城名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我市立法工作质量和水平

  2015年9月,张德江委员长在第二十一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当前立法工作面临着四大挑战:一是立法任务越来越重,二是立法要求越来越高,三是立法难度越来越大,四是立法节奏越来越快。面对这些挑战,我们必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创新完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努力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水平。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工作机制的改革创新,促进和保障立法质量、水平提高,已成为各级立法机关的普遍共识。我们要在创新完善地方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工作机制上加大力度,力求有新的更大的作为。

从我市立法工作实践来看,当前地方立法工作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立法项目来源途径比较狭窄,立项论证调研不够深入、不够广泛、不够细致;法规草案起草方式呈现单一化,起草过程中的“部门利益色彩”仍然较为明显;法规草案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不够充分,审议质量有待提高。针对这些问题,要从立法的各个环节和流程入手进行改革路径的探索和设计。要拓宽立项来源途径,完善立项的标准体系,增强立项论证的科学性、权威性;建立合作起草制度,实现地方立法起草方式的多样化;科学界分、严格落实初审和统一审议工作职责,妥善处理初审与统一审议的关系,进一步提高审议的质量。

  二、认真履职,发挥优势,确保立法工作任务出色完成

  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宪法和国家法律设立的专门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承担着地方立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律法规实施的调研评估等法定的重要职责,各位组成人员要根据新形势、新目标、新任务的要求,认真履行自身工作职责,切实提高工作质量水平,确保本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任务出色完成。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专门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对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此外,立法法、宁波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条例和其他有关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制度也对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的相关职责作了明确规定。从这些规定和实际做法来看,在地方立法中,法制委员会主要承担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法规案、开展法规草案修改的调查研究、对法规草案进行统一审议并提出草案修改稿、草案表决稿等工作职责,法制工作委员会与法制委员会合署办公,主要承担立法规划计划编制、立项论证调研、组织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和修改、开展立法后评估和法规清理以及推进立法工作制度建设等日常性具体工作职责。

  各位组成人员肩负着人大法制工作的重要职责,要增强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证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各项工作计划和任务的顺利实施和圆满完成,为不断推进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作出贡献。

  (二)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努力提高履职水平

  本届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具有很强的代表优势、专家优势,多数同志具有本职和兼职双重身份,其中不少同志来自人大机关之外的其他单位,除了要承担人大工作职责之外,还有本职工作要做,大家平时工作都很忙,因此,要克服困难,注意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兼职工作的关系,增强人大工作的集体观念,发挥工作合力的优势。要在本职工作之外,尽可能多地安排时间,积极参与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的各种工作会议和调研活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尤其是要履行好对法规草案的统一审议职责。这次会议上,对各位委员参加今年立法工作进行了初步分工,希望大家尽量安排时间,对自己分工负责的立法项目引起足够重视,除了参加人大统一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外,还要结合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才能和联系实践、联系群众的优势,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研,了解社情民意,收集意见建议,确保自身履行工作职责的高质量、高水平。

  为了提高履职能力,还要自觉加强立法方面的理论学习,积极参与有关方面组织的培训研讨活动。法工委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日常服务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为各位委员参加会议、审议法规案、阅读工作文件和材料、参加调研活动等提供方便。同时,大家平时要加强联系和沟通,增强工作凝聚力,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一个团结合作、和谐融洽的良好环境。  

  最后,祝大家在新一届人大任期内工作顺利、心情愉快!预祝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为我市立法事业的不断进步,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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