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8-30 作者: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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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三级联动开展剿灭劣V类水(以下简称“剿劣”)专项监督和市委市政府创建“污水零直排区”(以下简称“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和审议我市剿灭劣V类水暨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情况报告的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自3月起启动了这项工作,4月下旬,召开剿劣暨创建工作调研督察座谈会,听取我市“五水共治办”及相关部门汇报;3月和5月,配合省人大常委会两次来甬督查剿劣工作;6月下旬,对各区县(市)剿劣进展情况进行了暗访,掌握了基层工作实情;6月底和7月初,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队分5组赴各区县(市)开展视察,听取当地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倾听代表和群众意见。通过近半年来的调研等工作,为8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打下了良好基础。现将调研和视察掌握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剿劣暨创建工作推进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紧紧围绕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加快开展剿劣暨创建工作,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重要进展。截至7月底,3个市控断面已通过省级销号审查,24个县控劣V类断面均已达到V类及以上水质,805个小微水体完成治理并报销号(共1210个,治理率66.5%)。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加强组织部署,工作推进迅速。市政府办公厅去年底印发了关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初全市剿劣暨创建工作会议后又印发了剿劣行动方案,对创建和剿劣工作分别作出整体部署。成立了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与市治水办、河长办等合署办公,日常工作由市治水办牵头。同时,在2017年市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中,将这两项工作作为“环境改善”方面的重点项目,向全市人民作出承诺。从调研和视察情况看,全市各级政府按照“全、实、快”要求,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全面排查属地治水现状,全面开展截污纳管、河道清淤、工业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排放口整治、生态配水与修复等六项治理工作。上半年,各地按照剿劣工作目标倒排断面河道整治项目工期,开足马力全速推进,在治理成效和工程质量优先的前提下,力争提前达标。
2.注重综合施策,工作保障有力。调研和视察中发现,各地在工作内容上,普遍把剿劣暨创建工作与“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旧城及城中村改造、小城镇综合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避免重复建设;在工作机制上,加强条块协同,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牵头制订专项工作方案,形成“1+x”的系统化行动方案。进一步深化落实河长制,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及时调整到位,严格落实河长公示、巡河、例会等制度,推行小微水体民间河长认领制;在工作保障上,各地均开通治水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简化流程,采用“容缺预审”“模拟审批”等办法有效加快了审批进程,全力保障治水项目开工建设。
3.强化督查指导,确保取得实效。剿劣工作开展挂图作战、挂牌督战,实行建账销号方式,市、县、镇三级对剿劣任务层层跟踪,每周督查,每月通报,进一步形成上下联动、查摆问题、补齐短板的良好工作氛围。创建工作按照相关实施意见提出的“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排水全许可、村庄全治理”的“五全”创建标准,今年重点督查各地排水设施的网格化普查和四张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完成情况。在严格督查的同时,强化对各地的指导服务工作,对治水任务较重的地区实现对口指导帮扶,带动广大群众合力共治。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从调研和视察情况看,我市剿劣暨创建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1.坚持依法剿劣及治水的意识还不够强。调研和暗访中发现,一些地方贯彻实施环保、治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仍有欠缺,自觉依法履职的意识不强;面对急、难、重的剿劣暨创建任务,少数地方干劲有所松懈、推进速度和力度不够,少数干部和基层同志存有畏难、观望、急躁、厌倦等思想;河长制工作有待深化,不少新任河长缺乏经验,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夯实,河长考核、奖惩等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尚未真正落实治水的主体责任,违规偷排行为仍有发生;一些群众尚未形成环保习惯,全社会参与治水的共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2.治水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亟待加强。剿劣暨创建工作有复杂性、反复性的特点,如不注重系统性和科学性,很容易治标不治本,事倍功半。从地域及水域上看,一些拆迁区块、城郊结合部、断头河、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地区河流治理难度较大,部分断面水质时有反复。上下游剿劣工作衔接合作力度不够,影响治水效果。小微水体量多面广,水域环境相对封闭,流动性差,自净能力弱;从工作机制上看,剿劣暨创建工作责任主体多、交叉环节多,全市尚未建成完善的协调联动、联合会商(审)、信息共享等机制,各级政府的事权划分和责任细化还不够明确,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推进有待进一步统筹;从科学谋划上看,原定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污水零直排区”,但为确保今年底前全面完成剿劣任务,创建工作安排的许多工程需要提前完工,今年的建设任务激增,时间紧、任务重,资金、技术、人力、物力等资源要素都非常紧缺,相关规划、项目和方法的科学性亟待加强。
3.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比较明显。调研视察发现,作为剿劣暨创建工作的重要基础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截污纳管工作均存在进度慢、落地难等现实问题。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根据剿劣行动方案,今年需编制并实施我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标改造行动计划,新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2座,一级A提标改造7座。目前总体进度偏慢,其中北仑岩东污水处理厂因项目前期问题还未开工改造。另外,部分地区至今没有污水处理厂或处理能力不足,加重了周边区域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负荷。同时,随着截污纳管和创建工作的推进,污水收集总量快速增长与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滞后之间的矛盾更为明显;截污纳管方面,我市基础薄弱,雨污合流问题依然存在,一方面城区需整治的小区基数庞大,难以全面铺开。同时,大部分市政管网设施陈旧、材质较差,存在较严重的堵塞、破损、错位等问题,全市老旧小区管网破损率较高,普查和修复难度大。另一方面,农村区域的污水管网建设和截污纳管也尚未全覆盖,农家乐、乡村酒店等发展迅速的村庄,相关设施设置不规范或未设置。调研中还发现一些地方剿劣和创建工作结合得不够,由于缺少工程项目支撑,沿河两岸污染源并末得到彻底治理,部分河道两岸还有不少违章建筑,生活污水直排河道。
4.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有待加大。面源污染对水体污染所占比重随着对点源污染的大力治理呈上升趋势,与点源污染相比,面源污染起源分散多样、涉及范围广、控制难度大,对我市的剿劣及治水工作带来较大影响。一是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不够科学,部分地区养殖场的污染风险长期存在,容易造成水体富营养化。智能化防控平台建设进展较慢,线上动态监管的长效机制需加快建立。简单的以拆代治、一拆了之的做法,造成畜禽养殖场数量及存栏量持续减少,与“菜篮子”保障要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是对城市面源污染不够重视,城市面源污染具有突发性、高流量和重污染等特点,城市暴雨径流中包含有大量的污染物,使得其初期径流产生的污染负荷远高于城市生活污水,由城市面源引起的污染已成为当前我市水环境综合治理中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
三、下步工作建议
剿劣暨创建工作的目的不仅是完成既定任务,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促使各级政府通过这两项工作,推动和形成依法治水、系统治水、科学治水和全民治水的机制和氛围,打造“五水共治”升级版,为我市加快建设“名城名都”、美丽宁波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提供水环境保障。
1.强化依法治水的意识和行动自觉。目前,和我市治水工作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就有近20件,法制体系较为完善。下一阶段,重点要贯彻执行好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和新制定的《浙江省河长制规定》。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原法相比作出了55处重大修改,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的水环境质量责任(包括建立河长制)、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打击非法排污行为和数据造假、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营等内容;《浙江省河长制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内第一个省级层面河长制专项立法,标志着我省及我市的河长制工作有了全面的法律保障。法规的出台进一步在法律层面厘清了各级河长的职责,让河长履职责权相当、有法可依。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河长制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将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到剿劣暨创建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将防治水污染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2.强化系统治水的理念和工作举措。一是注重统分结合,统筹推进。要始终把治水工作摆进全局,既要按计划完成剿劣暨创建任务,也要与其他相关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组织领导方面,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责任,落实“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责任体系,并强化上下游、左右岸、相邻地区的协调联动,完善联合会商(审)、信息共享等机制;二是注重软硬结合,综合推进。继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水处理和截污纳管水平,有效解决雨污混接、纳管不规范、管网破损淤堵、断头管网等突出问题,推进江北镇海片和余慈地区污水处理厂新建与扩容工程。同时,要重视管理,建立覆盖全域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确保基础设施“建了能用、用了有效”。探索“柔性治水”新思路,推动治水理念由单一治水向治用结合转变、治水方式注重工程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努力使四明大地涌动水的灵气;三是注重点面结合,全面推进。继续加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快排口整治,巩固和深化点源污染防治的成果,也要把面源污染防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大力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水产养殖布局,科学划定禁限养区并严格执行,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启动城市面源污染研究和防治工作,研究解决城市局部地区在强降雨时雨污分流问题。
3.强化科学治水的思维和技术手段。全域治水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有雷霆之势,也要科学谋划、精准施策。一是摸清底数、动态掌握。摸清底数是对症下药的前提,更是重难点,要加快推进排摸网络全覆盖,将清单外的劣V类水体和小微水体全部纳入剿劣作战图,采取“一点一策”科学治理。要摸清污水管网现状,充分预留未来建设空间;二是尊重规律、科学规划。治水必须符合自然生态规律、经济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不一味赶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工作实效。要制定完善好治水的总规划和子规划,如生态建设规划、水环境治理规划、水资源配置规划、涉水产业布局和转型升级的规划、城乡统筹治水规划等;三是注重技术、科学施策。科学治水要有科学的技术手段,根据不同河道、水体的环境状况,在生态治水方面加强生态补水、中水回用和生物治水。在信息技术方面加强不同监测体系的有效整合,做到实时显示、实时监控、实时测算,实现智慧治水、数字治水、科学治水;四是重视养护,科学保障。进一步明确河道治理和污水管网运行维护的责任单位,加强对河道水质的监测,加强对新建、改建污水管网系统的监管,加强对相关专业公司的监督,提升专业化运维管理水平。
4.强化全民治水的格局和社会氛围。一是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治水知识的宣传,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加强对绿色生活方式的引导,切实增强企业和公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提升治水的质量和效益;二是畅通群众举报、代表监督、政府处理的渠道,带动群众参与治水。积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继续加强对剿劣暨创建工作的宣传,尤其要加大曝光力度;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依法严厉打击偷排、漏排、渗排污水和破坏水生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重污染高耗能企业、建设工地等违法排污的打击力度;四是探索运用市场化、社会化手段,推进常态化治理。完善投融资机制,更有针对性地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管理,充分发挥第三方运营管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