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

关于批准2017年宁波市政府债务 限额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 调整方案的决议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8-30 作者: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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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2017年宁波市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7年8月25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宁波市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财政部下达的2017年宁波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947亿元(比去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52亿元),其中市本级603亿元,市属相关开发园区230亿元。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新增政府债券52亿元分配方案,决定批准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转贷市属相关开发园区支出部分按照《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若干规定》进行预算调整,转贷区县(市)支出部分按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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