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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建议架起环保监督举报平台

信息来源: 研究室 发布日期:2017-08-09 作者: 王井才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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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谈建提出了“建立环境保护市民监督举报平台”的建议中,对市民监督方式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明确。市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经调研论证,目前该建议主要内容已落地生根。

  一、建立监督举报平台网点。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均建有 12369 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平台,各级环保官网在线举报平台、各级环保局长信箱举报平台等环境保护市民监督举报平台。同时,在中国宁波网、省(市)政务投诉举报平台、省(市)网上信访受理中心、市智慧城管信息平台、市公安 110 联动平台等多个政务平台上开通了环保举报受理业务,各地环保部门也在相应的地方政务平台开通环保举报受理业务,全方位地接受群众监督举报活动。

  二、完善监督举报平台功能。一是实现微信举报智能定位功能。市民不仅可以通过文字描述进行举报,而且可以通过智能手机现场拍照取证,实时上传后平台将自动识别举报人地址,定位获取现场污染情况等举报信息,自动完成数据采集和取证,提升现场举报的及时性和智能性。二是完善举报信、息公开和查询功能。设置举报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功能,及时将举报事项的流转过程、办理进度、整改措施和查处情况等进行公示,实现举报事项办理全程公开化、透明化、动态化。

  三、制定监督举报奖惩办法。通过政府政务云平台对于举报的图文、音频等信息,设立实名认证信息功能,采取注册或登录实名认证的方式,确保举报行为的真实性。对虚假举报造成行政资源浪费的行为,将视情追究当事人责任。开辟有奖举报平台系统,制定适合本市环境污染举报实际情况的奖励办法,通过不断创新和拓宽市民监督举报形式,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环保监督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力量来监督环保工作。

  四、突出“微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开通环保“微投诉”举报平台,其功能设置和举报办理流程均由国家环保部统一开发并指导运行。实现微信平台智能化、微信监督及时化,在“微信举报”奖励平台中增加举报信息反馈和公开功能,对典型案例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在“宁波环保”微信公众号中加以推送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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