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讲话

余红艺主任在2017年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主任读书会上的讲话摘要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27 作者: 薛 青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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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31日)

这次读书会是换届后举行的首次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主任读书会。两天来,大家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紧扣加快推进“名城名都”建设,贴近我市人大工作的实际,作了深入交流、精彩发言,讲得都很到位,相信大家都很受教育、深受启发。

按照安排,部分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和乡镇(街道)人大同志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海曙区人大常委会一以贯之、用心用力推动信息化建设,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在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中,要注重借鉴、汲取海曙区的实践经验。北仑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双员制”,激发了代表的履职活力,充分发挥了代表的优势,市人大常委会要高度关注这项工作在推动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总结。奉化区人大常委会全面推行“五个日”制度,有效推动了代表履职规范化、实效化,下一步要坚持边实践、边摸索、边完善,市人大也要密切跟踪关注。宁海县人大深入推行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不仅解决落实了一批民生实事,使民主动能被充分调动激发,也有力推动了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形成了示范效应;接下来,要按照省里的要求,重点推进代表票决制信息化建设,努力使代表票决制这一人大名片、宁海样本擦得更亮、走得更远。象山县人大常委会“十年磨一剑”开展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评议,取得了好的效果,非常不容易,市人大常委会要及时总结相关经验,加强调查研究,做好顶层设计,谋划好在全市的推广工作。此外,江北区慈城镇、镇海区九龙湖镇、鄞州区横溪镇、余姚市阳明街道、慈溪市庵东镇人大的同志,分别围绕代表联络站建设、开好镇人代会、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开展述职评议等方面作了经验介绍,都讲得非常好,听了很受启发,达到了相互交流学习、推进工作落实的目的。

这次读书会虽然只有两天时间,但为了开好这次读书会,可以说做了十分充分的准备。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自4月份任职以来,按照“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深入开展“学先进、树标杆、找差距、补短板”主题活动。前段时间,我带队赴上海集体“学习取经”,其他常委会副主任也围绕不同的主题分头考察。前天上午,翁鲁敏副主任以“高水平打造‘人大铁军’”为题,为全体机关干部上了一堂专题党课。前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了工作交流会,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学习考察成果作了交流发言。这些活动的开展,不仅拓宽了视野、取到了“真经”,更为做好本届人大各方面工作增强了信心,明确了方向,同时也为开好这次读书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面,结合前期调研、大家发言和个人思考,我就以“7·26”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努力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谈些想法和意见,与大家一起探讨交流。

第一个问题:回顾光辉历程,坚定制度自信,以历史担当做好人大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极大振奋了党心军心民心,赢得了国际社会广泛认可和赞誉。中国道路、中国模式的巨大成功,充分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巨大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7·26”重要讲话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全党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胜利前进。”

对一个国家而言,道路选择和理论创新,都要靠制度来保障;道路自信和理论自信,也必然体现为制度自信。做好人大工作,尤其要坚持制度自信。制度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国家形式,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国家竞争某种意义上也是制度竞争。衡量一种国家制度是否先进,重要标志之一是看人民在国家制度中的位置。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人从人民当家作主这一制度本质出发,带领中国人民将现代化所要求的现代国家建设方案与中国实际有机结合起来,自主构建、成功塑造、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这一制度体系,包括作为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制度体系当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国家制度体系之根、体系之首,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

我们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实践者,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行职权的服务者,要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满信心,为拥有这样一个伟大的制度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历史长河中走过了光辉历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历史地看,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近现代100 多年历史波澜壮阔、激荡发展的必然结果。中国近代的落后,既有生产力发展和科技水平低下的原因,也有政治制度和社会结构方面的影响。为了救亡图存,近代以来,在仁人志士的推动下,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内阁制、总统制、多党制等世界上所有的民主形式都在中国尝试过,都统统归于失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历史表明,中国制度的构建必须有自己的逻辑。相比较西方面临的是如何使高度分散性整合为内在一体化,中国面临的则是如何使传统的大一统国家延续为一体化的现代国家,所以西方政治制度不符合中国国情,照搬西方逻辑不可能成功。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为新中国政权建设绘制了蓝图,探索了农民协会和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制度、工农兵苏维埃制度、参议会制度、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等一系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雏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于1954-1957年全面确立,在文革浩劫中遭到严重破坏。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重新焕发生机,进入了一个全新的蓬勃发展阶段。

改革开放近40年来,在历届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引导、规范和推动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制度不断改进,代表制度不断创新,组织制度不断健全,会议制度不断完善。时至今日,历史经验和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国家发展进步、创造人民幸福美好生活的根本保证。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鲜明的特点和显著的优势

两份报刊曾经对中国作出过截然相反的排名。在英国《经济学人》“民主指数”排名中,中国名列137位,排在伊拉克、阿富汗之后;在《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最好国家”排名中,中国名列17位,排在爱尔兰、韩国之前。评价天壤之别,这不是中国有问题,而是评价中国民主的标准有问题,报纸的立场有问题。

前份排名以有色眼镜看待中国的民主,实际上是缺乏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丰富内涵的认识和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是人民代表大会本身,它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按照宪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运作而形成的一套国家制度。第一个内容是选举制度,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经历了三大历史性跨越:一是把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范围由乡镇扩大到县一级;二是从等额选举发展为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内的普遍的差额选举;三是从城乡按不同人口比例发展为按相同人口比例产生人大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二个内容是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中国实行单一制,但在中央和地方进行事权划分,以调动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积极性。第三个内容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第四个内容是一切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都要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第五个内容是国家机关间相互关系的制度。一切权力归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地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一切国家机关皆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皆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皆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从中可以看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绝非一人一票或两党竞争等简单民主所能比拟,而是内涵丰富,体系完备。

总书记多次讲到,“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中,中国坚决反对形式民主观、普世民主观、宪政民主观,始终坚持人民民主观、制度民主观、实质民主观和发展民主观,从而形成了自身的独特优势。第一体现了以人民当家作主和保障人民充分享有民主权利为目的的实质民主,并将个人民主与集体民主融为一体。第二体现了有实效的民主,能够解决社会治理中的问题,达成善治。第三体现了有效率的民主。通过实施民主集中制,克服了民主与生俱来的“高成本、低效率”缺陷。民主集中制是克服民主弊端的伟大发明,是人类民主宝库中的中国智慧。第四体现了广泛的民主。始终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听民意、广聚民智、广集民力,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五体现了有秩序的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强调民主更注重法治,要求民主必须制度化、法律化、程序化,当民主的形式与法治发生冲突时,民主必须服从法治,从而使民主在法治保障下运行,在程序范围内运作。中国发展的奇迹已经充分表明,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不仅适合中国社会,而且能够有效保证和推动中国社会进步与发展。

三、切实担负起推动人大制度与时俱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时代责任

思想是行动的基础,认识是提高的前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管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制度安排,是革命的产物、历史的选择、人民的意志,是个好制度。我们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要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推动人大制度与时俱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自信心。人大工作是党和人民全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一届有一届的使命,一届有一届的担当,一届更要有一届的作为。在座的主任们很多都是从党政领导岗位上过来的,阅历丰富,经验深厚。对很多同志来说,在人大工作是为党和人民履职尽责的最后一班岗,我们要珍惜在人大工作的机会,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我们要有推动人大制度与时俱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责任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是一项年轻的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应该说任务很重、工作很多,需要不断完善、不断发展。同时,由于我们自身的原因,思想上、行动上、工作上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我们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我们完全能够而且必须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在实践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方面有所作为,我们要有推动人大制度与时俱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紧迫感。

对于每一位在座的人大干部来讲,我们不能满足于处理大量具体的日常工作,而是要更多地考虑事关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花更多精力研究、思考和抓好带有战略性、系统性的重大问题。希望大家在人大工作中建功立业,在宁波发展史上、宁波人大志上写下自己人生的重重一笔。     

第二个问题: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人民为中心,以法治为主要武器,紧紧围绕中心,更好服务大局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是我们党对各项工作提出的总要求,是各级人大必须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和政治原则。人大在依法履职中如何围绕好中心、服务好大局,如何才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大工作很多,但资源有限,开展工作取舍的价值判断标准是什么?我个人理解,就是必须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同时忠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具体实践中把法治作为行权履职和解决问题的主要武器。

一、紧盯党委要求和决策部署,做好人大各项工作

作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我们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要贯彻好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善于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推动党中央和地方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人大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依法积极开展工作。

我们要善于“跳出人大看人大”,工作站位要高,要自觉把常委会各项工作放到经济社会的大环境和形势变化的大背景中去研究,议大事、谋全局、促落实,努力实现常委会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同行、合心合力合拍。这方面上海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自2013年起上海市委每年推出一号课题来推动全年工作,围绕2014年基层社会治理创新、2015年科创中心建设、2016年城市安全管理“补短板”三个一号课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行使立法、监督、决定等法定职权,全力服务市委中心工作。

今后五年是宁波加快建设“名城名都”、奋力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的关键时期。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近段时间市委按照总书记提出的“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要求,谋划了一批支撑“名城名都”大厦的“四梁八柱”,即聚焦推进产业高新化、城市国际化、发展均衡化、建设品质化、生态绿色化、治理现代化,积极参与大湾区建设,全力以赴抓好“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创建、沪嘉甬铁路建设、庄桥机场迁建、东钱湖区域提升发展,深入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和浙东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加快象山港区域保护开发、北部副中心城市群建设、南部滨海新城建设,上马一批重大产能提升项目,为宁波追赶跨越、争先进位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我们人大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总体要求,在谋划各项工作中都与“四梁八柱”对标对表,主动参与其中,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行权履职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执政理念。总书记反复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要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在“7·26”重要讲话中,总书记再次用“八个更”深刻阐释了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提出了“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

近期,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书中鲜活的故事、具体的细节、生动的场景以及蕴含其中的精神和道义,让我深受感染、深受启发、深受教育。通过学习,我了解了习近平总书记追寻真理、脚踏大地、植根人民的成长历程,进一步深化了对习近平总书记这一新时期党的领袖、人民领袖发自内心的崇敬与爱戴。七年的知青岁月,他接触了中国底层社会,对中国国情有了更深刻的把握;他在生产劳动中同普通的农民兄弟缔结了深厚的阶级感情,对社会主义的特征有了更真切的理解;他坚定了为人民群众做实事是共产党人不变的信念,坚定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作风。

我们市县乡三级人大工作的同志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融入群众、植根群众、造福群众的群众工作方法,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心中、落到实处。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价值观,切实增强代表人民群众行使管理地方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580万宁波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善于从基层实践中吸取力量、汲取智慧。

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届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监督重点之一,上届突出生态环保和食品安全两条监督主线,充分体现了历届宁波人大保障民生的履职之本。新一届的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中坚决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的要求,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紧密结合宁波实际,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出发,及时把事关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更”的重大问题纳入关注视野和工作议题。

三、坚持以法治为主要武器,推进地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奉法者强,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民主与法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依法治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早在1979 年,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指出:“民主要坚持下去,法制要坚持下去。这好像两只手,任何一只手削弱都不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有社会主义法治作保障。离开了法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难以有效运行,国家政权机关的各项工作也难以正常开展。

高度重视法治、大力推进法治,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鲜明特点。总书记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我们人大处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必须把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任务,用法治来统领人大工作,用法治来开展人大工作,用法治来衡量人大工作,唱响法治主旋律。要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完善地方性法规系统;积极推动法律实施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突出执法检查,保证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特别是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维护公平正义和公民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价值目标,把依法规范政府权力、建立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作为核心任务,把依法治理作为基本方向,把公民参与作为重要途径,推进地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人大在行权履职中必须以身作则,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带头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强化依法立法、依法行权,做到言必释法、行必用法,为深化法治宁波建设做好表率。要把依法行权作为根本工作要求,“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进一步完善人大议事、决策和各项工作机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解决问题。要把学法作为“常态动作、规定动作”,代表培训时学好当家法,重大调研时学习专业法,常委会审议时邀请专家先讲法,这样才能把法律视为衡量工作的“第一标尺”,让“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为履职行权的思维定势。  

第三个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升人大行权履职能力和水平

总书记历来重视“知行合一”,反复强调知与行、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站在贯通“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新的历史起点,面对“名城名都”建设的新任务,我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必须坚持以知促行、知行合一,深入学习贯彻“7·26”重要讲话精神,在行权履职中定好位、选好题、发好力,充分彰显人大的使命担当,生动展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效。

做好我市人大工作,首先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老与新”即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我们要按照总书记关于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传承历届人大形成的实践成果基础上,敢于破除思维定势,善于激发创新活力,在继承中改革,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二是“点与面”即典型经验与总结推广的关系。在历届人大的努力探索下,我市人大工作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特色做法,一些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有的已经成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亮点。我们既要把基层创新实践发掘好、提炼好,更要把特色品牌打造好、推广好,让各地“盆景”变成一路“风景”。三是“上与下”即上级要求与宁波实践的关系。我们要准确把握上级人大对人大工作的新论断新指示新要求,主动学习上级人大的好经验好做法,与此同时也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凸显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和地方特色。

今年6月份开始,为进一步提升行权履职能力和水平,贯彻落实好省、市党代会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在学习传承历届人大良好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开展了“学先进、树标杆、找差距、补短板”主题活动,通过外出学习考察、内部工作交流、列出改进清单等多种形式,凝聚推动我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目前有些工作已着手实施,如在《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制订过程中,内司工委牵头协调,建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副市长共同担纲推进的立法“双组长”制;又如办公厅认真听取主任会议成员意见建议,围绕提高主任会议议事效率,决定减少政府部门汇报次数,缩短上会材料篇幅和汇报时间,以留出更多会议时间和议题资源,更好地发挥专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部门的重要作用。其他工委和研究室也提出了改进工作的设想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我结合前天常委会机关局级干部工作交流会发言和本次读书会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就做好人大工作再提几点想法,供大家参考。

一、健全人大主导立法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月初赴上海学习考察,上海人大立法工作的先进性理念、专业化水平、精致化程度和高效化流程,给大家留下深刻印象。我市下步要适时组织对2016年底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主导作用的意见》的“回头看”,并认真贯彻好本月召开的全市立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人大主导立法的体制机制,切实把提质提效放在突出位置,确保法规“立得牢、行得通、用得好”。一是要加强立法前期、中期、后期各项工作。在法规提交人大审议前的阶段,探索建立立法项目滚动推进机制和立法建议项目论证制度,坚持“迫切需要、切实可行、体现特色”三原则,选好立法项目,把宝贵的立法资源用在刀刃上。要紧紧围绕“名城名都”建设和广大群众关心热点,按照急需先立的原则,选择合适的立法项目。要充分考虑现实环境,以及法规本身特点和实施条件,处理好当前与长远、改革与稳定、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使制定的法规既有前瞻性,又能接地气。要避免“大而全”的立法倾向,在补充性、实施性、地域性和试行性上下功夫,重在管用和有效。在法规进入立法程序后的阶段,积极开展立法听证,探索将法规相关背景材料与法规草案一并向社会公布,探索将法规解读和审议相结合。在法规通过后的阶段,建立法律行政法规动态跟踪机制和备案审查沟通协商机制,并尝试立法新闻发布常态化。二是要扩大开门立法。从年度立法计划制定到立法项目调研论证、法规草案起草、重要条款协商、法规审议修改,都必须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每制定一部法规,都应全面听取不同社会阶层的想法,对有争议的内容要加强沟通、宣传、说明和引导,通过后召开新闻发布会,以形成广泛的立法共识。三是要创新立法体制机制。建立法规调研起草小组制度,法制委要提前介入调研起草工作,加强与相关专委会的沟通衔接,确保法规草案专委会审议质量较高,常委会一审修改到位、二审适度调整。健全咨询专家制度,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完善重要法规起草“双组长”制,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建议稿制度。四是要强化立法队伍建设。加大立法人才的引入、交流和培训力度,加快市人大立法研究中心实体化运作步伐,提升立法工作队伍专业水平。积极发挥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公众等几支力量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增强法规民意基础。善于发挥政协专委会和政协委员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中的渠道作用,为我市地方立法献智献力。

二、完善监督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监督作为人大使用最频繁、覆盖最广泛、效果最直接的法定职权,关键要讲实话、出实招、求实效。要认真对照、全面梳理常委会2015年11月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决定》,进一步细化完善流程程序,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执行。一是建立监督议题征集和遴选制度。监督工作的切口不要开得太大,要从是否能够精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否坚持问题导向,是否能够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出发,结合实际、精心选题。在选题方法上要加强科学论证,由常委会领导主持召开监督工作计划建议项目分析论证会,各委员会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围绕征集的监督议题建议开展分析论证,勾选出若干个监督建议项目,得票数靠前的项目原则上遴选进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草案。二是加强执法检查组织实施。我们要学习借鉴全国人大和上海人大的有效做法,把开展执法检查摆在监督工作的突出位置,每年选择重点执法检查项目,由我担任组长,并由各位常委会副主任围绕不同专题,分别带队开展执法检查。在项目选择上,要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实施作为重中之重,每年选取1-2部事关民生的地方性法规,全体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常委会部分委员参加,开展范围大、参与广、跨度长的执法检查。人大各专委会在安排工作时,也要增加执法检查比重。在收集意见上,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明察暗访、深入社区、抽样或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设立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汇集“真”的声音,收集“实”的情况。要建立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要求政府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体现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要求法规实施机关定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三是切实提高审议质量。市人大常委会为不断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已从6月份开始,将审议意见全文公开,以专报形式报送市委及政府分管领导,将常委会全体会议上委员的重点发言摘录登报,并专门出台了《关于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发言质量的意见》,下步请各专(工)委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消化吸收,会议之前深入开展调研、认真做好准备,会议期间积极发表看法、提出意见建议。探索建立“清单制”“销号制”“评议制”审议方式,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分为综合报告和审议清单,要求政府不仅向人大报告综合性的处理意见,对于清单上的完成情况也要报告并说明未完成的理由,完成的“打钩销号”,未完成的作为常委会下一阶段继续跟踪监督的重点内容。对政府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或整改落实情况,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提高审议意见办理实效。对于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节能降耗等每年审议的法定监督议题,要在审议安排形式上探索开展“例外执行”等做法,增强监督工作的灵活性和实效性。要定期围绕常委会重要议题,汇编信息参阅材料,为常委会审议工作提供好智囊参谋和资讯服务。关于监督工作,关键目标是形成从确定选题、组织实施、报告问题、提升审议质量、跟踪问效、向社会公开的“闭环”式监督。

三、构建代表工作新格局,不断提高代表履职和服务代表的能力和水平

应该说,关于代表工作,我市各级人大都有良好基础和成功实践,下步的重点放在扩面增效上。首先要解决一个认识问题,代表工作不是代表工委一个部门的事,需要各部门共同做好服务保障。我们要在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努力形成各专委会、工委及各部门分工负责,代表工委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区县(市)和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上下联动,人大代表踊跃参与的常委会代表工作新格局。具体来讲,一是强化代表履职能力。今年是新一届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履职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当选代表比例提高的实际情况,要把提升履职能力放在重要位置,重点围绕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收集深层次群众意见等内容,加强代表培训工作,丰富培训形式,提高培训实效。二是强化代表与群众联系。重点实现“两个新”:一方面,在联系方式上有新拓展。充分发挥线下代表联络站平台优势,加快推进网上代表联络站等线上代表联系群众载体建设,实现网上网下全天候、便捷化联系群众。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抓紧代表履职APP开发运用,注重“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大数据应用、联通政府的政务信息公开和决策信息参考,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好的基础条件。另一方面,在联系效果上有新提升。要增加代表进联络站接待群众频率,让代表带着主题进村入户,广泛收集基层群众意愿,并加强分析研究和跟踪推进。三是强化代表履职意识。加强对代表依法履职、为民履职的宣传,让社会各界特别是代表所在单位积极创造良好履职环境。切实增强代表履职责任感,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在把好代表建议“提出关”的基础上,要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对接,抓好重点督办、集中督办、跟踪督办,努力让代表提出的每一件议案建议都尽早回应,反映的每一个实际问题都尽力落实,切实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和实际问题解决率。同时要探索开展代表建议分类,将人代会期间代表建议中宏观的、没有实际办理内容的建议定位为批评性建议,供有关部门工作参考。四是强化履职服务保障。加强代表活动主题策划和形式创新,谋深做实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根据年初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的意向,结合代表专业特长,组建代表专业小组,充分发挥代表在参与人大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同时,要深化完善代表重要情况通报会、邀请代表列席会议和参加活动等做法,不断拓宽更为及时、更加便捷的代表知情知政新渠道。

四、强化支撑保障,不断提高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中央10号文件的出台,发出了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强烈信号,这从国家顶层设计层面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决定工作提供了指引和支撑。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人大决定工作要有所作为,也是可以大有作为的。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四级人大全面推进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工作,修改全省各级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从实践推动和制度安排两个方面,“双轮驱动”积极落实中央精神,为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决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市重大事项决定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共识比较一致,工作比较扎实,经验比较厚实,有创新,有亮点,为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决定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宁波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名城名都”建设重大决策出台,改革发展重大举措推进,需要地方人大切实发挥决定支撑作用。要选准、选好决定议题,依法行使决定权,推动凝心聚力,形成共识合力。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作为我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决定权行使的先发创新,需要进一步深化拓展、巩固提升,把票决制模式打造成为我市决定权行使工作的标准样板。在立法法调整设区的市立法权限范围的背景下,要切实发挥决定工作对立法的补位作用和“准立法”功能。特别是没有立法权的区县(市)人大,更应主动行使好决定权,积极发挥好其在制度供给、规范引领等方面的作用和功能。切实加强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提高决定工作的实效。

做好选举和任免工作,要牢牢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将组织意图实现到位,将法定程序履行到位,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从组织上保证国家机关工作有序运行。下半年还有省人大代表选举和全国人大代表推荐等重要工作,希望相关工作机构早准备、早启动,各有关方面积极支持、全力配合,确保圆满完成中央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交给我们的政治任务。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常委会行权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强化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要激发机关干部在推动人大理论和实践创新中的能力和潜力,推动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常态化运作,形成宽视野、高质量的理论成果。希望紧盯人大工作推进进程中亟需破题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集中开展调研攻关,每年拿出2-3个高质量的专题对策报告。与此同时要强化人大干部“宣传员”意识,让广大人大机关干部既当好“战斗员”,又自觉承担起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主体责任。要特别加强对会议、调研和代表活动报道的深度策划,充分反映常委会工作进程和代表声音,务求重点突出、程序规范、形式新颖、事例鲜活、影响深入。下步要优化整合人大工作宣传平台,积极运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声音。二是注重信息化建设。互联网为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方式和手段,也为人大工作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全天候开放提供了可能。我市人大常委会要成为有效担负起各项法定职责的工作机关,必须主动适应“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形势新要求,将智慧人大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实现依法履职的“年中无休”,实现与民意的“无缝对接”,实现工作流程优化、技术精细化和履职个性化。加大信息化建设推进力度,努力将人大各项工作模块化、数据化。研究推进无纸化会议系统,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能,逐步从“有纸化”向“无纸化”转变,从“人员跑”向“数据跑”迈进。加快与政府部门对接,积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按期完成全国人大部署要求。三是注重创新力和活力建设。积极开展“微创新”活动,丰富好机关生活,建设好机关文化,加大交流力度,充分激发干部活力,不断提升人大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设立“微创新”奖,在人大机关内部开展特色工作的评选,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在此基础上各项工作都要培树选送典型经验参与省“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评选。四是不断扩大开放度。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一个重要方面是增强全社会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市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有很好的探索创新,去年成功举办西班牙青少年华人华侨参访团“走进人大”等交流活动,效果明显。下一步要设立人大开放日,建立“走进人大”制度,每年定期组织各界人士“走进人大”,形成常态宣传模式。五是有效增强联动性。一方面,要建立常委会重要工作联合推进机制,密切专(工)委与办公厅、研究室之间,各专(工)委之间,办公厅与研究室之间的配合协作。另一方面,要扩大区县(市)人大、乡镇(街道)人大对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参与,在联动监督议题、活动组织形式上强化工作合力,形成联动效应。加强对区县(市)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在人员培训、活动组织、制度建设等方面多给予帮助,在总结推广基层实践经验上多汲取营养提供平台,在解决具体困难上多支持,实现全市各级人大工作整体推进、同步发展。

同志们,推进“名城名都”建设,全市人大重任在肩、使命在前。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7·26”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宁波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勇于担当,精于履职,善于作为,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做好人大工作,全力推动我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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